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学习笔记:第二章
五、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概念(了解)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二)税款征收方式(熟悉)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对账务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由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4.定期定额征收。是对小型个体工商户采取的一种征收方式。
5.代扣代缴。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依法扣缴税款。
6.代收代缴。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法收取税款。
7.委托代征
注意各种征收方式与企业会计核算的关系;注意查定征收和查验征收的区别;注意代扣代缴(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依法扣缴税款)与代收代缴(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法收取税款)的区别。
【例题】(2000年单选)税务机关对小型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的基本方法是( )
A.代扣代缴 B.定期定额
C.查定征收 D.查账征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对小型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的基本方法是定期定额征收。
(三)税款征收措施(注意区分税款征收方式和税款征收措施)
1.由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无账可查、难以查账或计税依据不可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关联企业纳税调整——独立交易原则
3.责令缴纳
(1)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2)对有些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4.责令提供纳税担保——预防措施
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5.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预防措施
(1)对象: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2)前提:未提供纳税担保。
(3)审批: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4)两项措施:冻结存款;扣押查封——以应纳税款为限。
(5)物品范围: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1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例题】(2011年单选)当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下列资产中,不能纳入税收保全范围的是( )。
A.被执行人拥有的唯一一辆机动车
B.被执行人自有的金银首饰
C.被执行人新购入的价值4000元家具
D.被执行人名下的别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6.强制执行措施——补救措施
(1)对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2)应坚持的原则:告诫在先原则——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3)审批: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4)两项措施:从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权。
(5)滞纳金的强制执行——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例题】(2009年多选)下列有关对于税款征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B.税务机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针对纳税人未缴税款,不包括其未缴纳滞纳金
C.个人惟一住房不在强制执行范围内
D.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E.纳税强制执行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该警告在先,强制执行措施是最后一道措施;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针对纳税人未缴税款,包括其未缴滞纳金。
7.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例题】
1.(1999年多选)在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纳的税款组织征收入库。下列属于税款征收措施的有( )。
A.阻止出境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委托代征 D.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E.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分清税款征收方式和税款征收措施。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征收措施——由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额、关联企业纳税调整、责令缴纳、责令提供纳税担保、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
2.(单选)下列表述中,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有( )。
A.税收强制措施是指税务当事人不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税务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B.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据此征收税款的行为
C.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方法和形式,主要包括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代征等方式
D.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不能据此征收税款。
(四)税收优先的规定
1.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是平等的,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
3.税收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关系: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五)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税收规定(重要)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以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例题:
1.(2002年单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情况的税收规定,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 )。
A.共同责任 B.民事责任
C.连带责任 D.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2.(2005年单选)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 )。
A.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B.合并前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C.合并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D.合并前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3.(2010年单选)甲公司与乙商场采用新设丙公司的方式进行合并重组,符合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乙商场未缴清的税款,应( )。
A.由丙公司继续履行,甲公司股东和乙商场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B.由乙商场股东继续履行,甲公司股东和丙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由丙公司继续履行,乙商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由乙商场股东继续履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4.(2007年单选)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其中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在( )万元以上。
A.3 B.5
C.10 D.1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以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5.(2008年单选)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 )、撤销权。
A.处理权 B.留置权
C.处分权 D.代位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6.(2007年多选)下列主管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作出的行为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有( )。
A.在报纸上定期公告其欠税情况
B.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办税人员出境
C.不允许其领购发票
D.应抵押贷款银行要求向银行提供其有关的欠税情况
E.向人民法院申请以税务机关名义代其行使债权抵缴税款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人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在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六、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查的概念
(二)税务检查的范围(熟悉)
1.查账权
2.场地检查权
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