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事务所合伙人机制未健全
【导读】记者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了解到,针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检查和处理工作近日已经完成。总体看,被检查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意识逐渐增强,质量控制水平有所提升。
与往年度相比,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所减少。但在质量控制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4名注会被实施了通报批评等惩戒。
据悉,针对证券市场的新情况和证券所面临的新问题,中注协此次主要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项目整体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检查。其中,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将合伙人机制、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业务执行等作为检查工作重点;业务项目检查方面,则重点选取被检查事务所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机构、国有大型企业、IPO企业等客户出具的业务报告,同时还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业务以及内控审计业务作为检查重点。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查结果总体令人满意。但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存在“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过程中未建立健全合伙人机制,质量控制制度未充分执行,总分所一体化进程缓慢等问题。在审计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关键审计领域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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