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重大作用。
高级会计师备考攻略
2025年1月3日至1月24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4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8:00截止。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2025年7月4日,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下发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并对外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全国高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各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
2025年6月1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并通过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