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增值税
(2)应税服务的具体内容: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邮政业:包括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3)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①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示】上述的“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向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混合销售
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视为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④兼营非应税劳务
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也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⑤混业经营
是指兼有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情况下,应分别核算销售额,不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3.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入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提示】“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特殊规定有以下几条: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4)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4.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5.增值税税率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销售额
销售额=全部价款十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
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提示】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舍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3)进项税额
除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
①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④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执行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征收率3%
应纳税额一销售额×征收率(3%)
8.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提示】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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