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考生报考税务师考试须知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事宜
(一)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或在香港考区考试。
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报名考试程序按公告的规定执行;选择在香港考区考试的人员按以下程序报名:
(1)2017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联系方式:
电话:85228100438;email:tihkadm@
(2)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
(3)每科次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香港税务学会。
(4)考生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考生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
(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
(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十四条第一项除外)。
附件:
1.香港、澳门居民报名信息表.xls
2.香港、澳门地区居民报名人员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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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