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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至30日


广东韶关2014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至30日

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级别科目
10月19日9:00-11:30初、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9:00-12:00高级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 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5月30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我市市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市”。

  2.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本次考试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5月31日17:00。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2014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463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初、中级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高级按每科100元收取。

  五、成绩查询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我市报名点全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待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留意本网站的考后审核专栏,并按考后审核要求及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七、证书领取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2号窗,联系电话:8526601、8526609。

  八、有关事项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参加初、中、高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征订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的通知》(审考办字〔2014〕2 号),2014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4年修订版,上、下两册)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其中,《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为新修订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为2012年版,《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版,其他为2005年版。

  5.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录该协会网站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

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 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1.《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报考高级审计师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应试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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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10 12:29:0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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