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须携带的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报考山西省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必须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省考办不再办理资格审核,不能参加考试。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返还。
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
资格审核地点:太原考区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到太原市文源巷35号化工行业办四层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审核,其他市考区考生到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办(会计科)审核。
三、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至15日(资格审核期间太原考区双休日正常上班,其他市考区双休日不上班)。
四、应届毕业生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报考山西省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届毕业生,必须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省考办不再办理资格审核,不能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