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0]552号)精神,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考区设置在泰州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五、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1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5日―2011年1月31日、2011年2月9日―2月14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1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1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新报考人员于2011年2月17日―2月18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将报名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七)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今年报考科目和填写相关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1年2月17日-2月18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11年6月7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本次考试教材征订采用网络征订的方式。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进行教材征订,凡网络征订教材的考生均需支付5元/本的邮政快递费用,考生报名费发票和教材发票将随同教材一并邮递。
七、网上在线辅导
网上在线学习是培训方式的创新,既可享受全国一流名师的精心授课,又可自行选择学习时间,解决工学之矛盾,而且学习费用较低。2011年,我中心将全面推广各类职称(执业资格)考试的网上在线培训,帮助广大考生轻松掌握学习重点,突破学习难点,顺利通过考试。
报名方式:与教材征订同步,网上直接支付费用,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联系电话:86896182,联系人:周云飞。
培训费用:200元/科
课程开通:交费成功后,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告知其登录密码即可24小时在线学习。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泰州市国家税局
泰州市地方税局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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