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金融》金融企业的资本与负债2
(二)巴塞尔协议的目的及主要内容(掌握)
1、巴塞尔协议的目的(掌握)
加强国际银行体系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同时通过确立公平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消除国际银行间存在的不平等竞争。
2、巴塞尔协议的内容(掌握)
包括:资本的构成、资产风险权重、资本标准比率的目标、过渡时期及实施安排。
(1)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实收资本(普通股、非累积优股)和公开储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
附属资本:普通准备金(呆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和长期次级债务(发行的长期金融债券)等。
(2)确定了风险加权制
表内资产风险权数:0%、10%、20%、50%和100%
表外资产风险权数:0%、20%、50%和100%
(3)1992年底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要达到8%。
(4)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总额
其中核心资本与全部风险资产比率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50%。
[2005单选] 某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为300亿元,附属资本为40亿,拥有三类资产分别为6000亿元、5000亿元、2000亿元,与其对应的资产风险权数分别为10%、20%、100%,其资本充足率为(B)。
A.8.4%
B.9.4%
C.10.5%
D.7.4%
(三)巴塞尔协议的修正和补充(大纲不要求)
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
巴塞尔协议在很大程度上更注重风险管理,或者说它把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监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将银行面临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四)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影响(大纲不要求)
[2005多选] 制定《巴塞尔协议》的目的在于使国际银行业(ACD )。
A.统一资本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B.盈利能力更强
C.更为稳健地经营
D.平等竞争
E.实现银行分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