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消费税调整缓解营改增地方财政压力
消费税改革能够在营改增实施之后,对地方政府在一段时间的收入来源给予一定的支持。
营改增之后,地方暂无主体税种,这让地方财政压力骤然增大。而新的地方税由于立法程序,短时间内尚不能出台。在这一背景下,作为缓解这一矛盾的重要工具,消费税改革开始加速。
≥记者了解,消费税改革方案中,部分消费税或有望调整成地方税,如实木地板、首饰珠宝等小的税目,税率上也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定,酒类消费税也有望部分返还给地方;不过,其他如烟、成品油、车类税目等较大体量收入仍然归中央。
“消费税改革能够在营改增实施之后,对地方政府在一段时间的收入来源给予一定的支持。”财科所前所长贾康表示。
由于营改增会带来地方约9000亿元到1万亿元规模的减税,按照以前税制改革的“惯例”,中央一般会适当补贴地方政府,以提高改革的积极性。消费税收入规模大致在1万亿元之多,跟营业税减收规模差不多。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消费税改革力度并不大,对地方财政的作用也有限。
“消费税自身要优化设计,比如带有高端奢侈品特征的消费和对资源环境造成压力的消费应该明确征收比较高的消费税;除此之外,消费税里最值得关注的烟酒燃油,其纳税环节可以推到链条后端交。”因此业内人士呼吁,可将消费税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划为地方收入。
事实上,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消费税的增长势头要远远高于其他3个主要税种。2015年,不包括进口环节消费税,仅国内消费税收入规模就达到1.05万亿元,同比增长18.4%,远远高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把消费税调整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营改增后地方政府的收入减项,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相匹配,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并使地方政府具有一定自主的税收调节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征税的主动性。
≥了解,根据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2016年预算报告,“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和税率”属于2016年财税改革中“加快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中的一项。不过,消费税具体改革方案,税目收入调整、征收环节改变,还有待正式文件。此外,消费税立法也应加快脚步。
“调整消费税率,按理应依据消费税法调整,但我国目前尚未对消费税进行立法,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执行,而条例属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未来应加快税收法定进程,尽早推出消费税法。”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