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会企业抢食IPO重启头
“企业排队等这么长时间,只要自身条件够硬,肯定会希望尽快上市。”投行人士认为,越往后拖,IPO项目越多,发行不确定性可能越大、项目相对优势越小。
1月或现首单发行
多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在手头过会的IPO项目都希望在明年1月拿到批文和披露招股书,这样才能真正进入IPO重启后第一批发行的方阵。如企业在拿到批文后没能在1月底前披露招股书,就需补充年报财务数据和审计材料,再次上报材料。“快的企业可能1月就能把新股发出去。”
业内人士称,符合条件的过会企业之所以急着要把股票发出去,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IPO暂停1年多,加上暂停之前准备时间,企业很着急,希望尽快完成发行工作,把精力转移到生产经营上去,中介机构也希望尽快完成项目;二是年初资金面情况比较好,首批企业市场关注度比较高,发行价可能会更为合理;三是后面排队企业很多,陆续要发行新股,越往后拖越没有优势。
一位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士称,尽管大部分企业发行新股十分心切,但不排除有企业在披露招股书后不着急把新股发出去。这类公司很可能在2013年的业绩表现不太好,在2014年有望出现转机,发行时间点变化有利于市场给出更合理定价。
某拟上市企业人士表示,碰到问题券商的企业只能耐心等待券商恢复承销资格。如为赶进度更换券商在理论上可以,但实际成本会比较大,得不偿失,基本不会有人这么做。
数据显示,截至11月28日,已过会企业有83家。其中,上交所10家,深交所30家,创业板43家。据券商分析师梳理,机械、电子、计算机和医药行业过会企业数量比较多,煤炭、家电和交运等行业企业数量比较少。剔除部分存在问题的项目,剩下的项目募集资金量约为300亿元。
少数企业料无缘首批
除遭遇问题券商的企业,在剩下的企业中有少数企业预计无缘成为本轮IPO重启后的第一批上市公司。
投行人士称:“无论是否是第一批企业,就算是赶在1月挂牌,对中介机构收入影响并不大,都是计入2014年。现在,监管层对中介机构要求更高,不能在风口浪尖上出现任何闪失。”
有企业人士认为,如在第二批上市,可吸取第一批挂牌企业经验教训,毕竟现在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规则出现很大变化。
某大型券商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有的已过会企业各项指标都没有问题,但由于IPO改革后的规则出现变化,可能难以抢在第一批上市。这位人士介绍,如一家企业受市场追捧、出现超募,就需减少发行数量,这可能导致流通股数量达不到《公司法》规定的底线,老股东为此应进行减持,解决流通股占比问题。有的企业如找不到足够的符合条件的老股或符合条件的老股东不愿意减持,只能被迫等待。
二级市场承压或低于预期
大量企业将上市,给市场带来的冲击令不少人感到担忧。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尽管企业上市需分流资金,但分流的量其实不大。现在的制度设计遏制新股发行“三高”现象,对二级市场的冲击预计没有现在市场预期的那么大。
业内人士称,在现有规定下,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都不敢定高价或难以定高价。首先,发行人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如果定价过高,上市后一段时间内股价跌破发行价,发行人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需按承诺自动延长持股锁定期。其次,在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报价最高者不能获得配售,“人情报价”或盲目报高价受到遏制。再次,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这通过加大股票供给约束高价发行。此外,市值配售等规定将使投资者不能大量抛售手中的股票买新股。
由于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存量发行,有市场人士担忧,发行人短期内可套现,应存在发高价的冲动。业内人士称,针对主承销商引入了自主配售机制。主承销商为发展长期客户,需合理定价平衡买方利益。这有利于防止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共谋定高价。现在发行价定得太高对发行人不一定最有利。承销商不能单独偏向发行人定高价,出现超募分成等现象,一旦发现会被暂停主承销商资格。券商自主配售、销售等环节出现问题会被暂停承销资格。
有私募人士称,在IPO新规出台后,市场出现震荡,这更多是心理压力的释放。即使明年1月数十家企业集中发新股,其发行价也必然受到影响,总的募资规模预计会低于预估的水平。从中长期看,IPO重启对市场的影响也会比较小,新一轮改革和创新将成为支撑股市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