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于1月1日进入现场登记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12月4日消息,从2014年1月1日起,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届时,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单位空间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实,并拍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或其他有关证照。
今日(12月5日),国家统计局在官网发布两封公开信——《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者的一封信》,致谢全国经济普查对象与普查工作人员。国家统计局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已经连续多年播发致谢经济普查对象公开信。
据悉,此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和效能,减轻基层和普查对象负担,此次普查全面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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